电动自行车轻便环保
是近距离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
但逆向行驶、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
(资料图)
不仅给他人的安全出行带来隐患
也时常危害着
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
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,营造安全畅通交通环境,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形象。滨城交警持续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,并对部分违法车辆进行曝光,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,文明规范出行。
非机动车违法
01
违法人:贾某金
时间:2023年8月2日11时03分
地点:黄河五路渤海九路路口
违法行为:未佩戴安全头盔
02
违法人:侯某飞
时间:2023年8月2日10时40分
地点:黄河四路渤海八路
违法行为:未佩戴安全头盔
03
违法行为人:苏某中
时间:2023年8月2日
地点:黄河十二路渤海五路路口
违法行为:未按规定悬挂号牌
04
违法行为人:侯某霞
时间:2023年8月2日08时33分
地点:黄河五路渤海六路路口以东50米
违法行为:未佩戴安全头盔
05
违法行为人:侯某燕
时间:2023年8月2日16时02分
地点:黄河五路渤海五路路口
违法行为:未佩戴安全头盔
曝光不是目的
滨城交警更希望的是大家引以为戒
引导大家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
交通安全不容忽视
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
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
自觉遵守交通法律
共同维护平安
文明的交通环境
滨城交警提醒
1、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;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,应靠车道的右侧行驶。
2、遵守交通信号灯,在等红灯时不能占用机动车道;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要注意观察,确保安全后再通过。
3、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,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;上路时不得酒驾、违法载人载物。
4、电动自行车的驾乘人员上路时都要佩戴好安全头盔。
来源:滨城交警